入赘的孩子跟谁姓会影响他的命格吗
- 作者: 陈宇谦
- 发布时间:2024-08-22
一、入赘的孩子跟谁姓会影响他的命格吗
入赘的孩子跟谁姓不会影响他的命格。
命格是一种迷信的说法,没有科学依据。孩子的姓氏只是社会习俗,与他的命运无关。
二、入赘孩子跟谁姓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九十条 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能力抚养的,以及父母已经分居或者离婚的,由具有抚养能力的一方抚养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父母双方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代为履行,并向另一方追偿抚养费。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
(二)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村)民小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四)当事人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第十五条 结婚证应当载明结婚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住址、结婚日期等事项。
第十六条 结婚登记机关应当将结婚登记情况及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导致其财产受损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八条 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导致其无法获得劳动报酬或者其他合理收入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经济帮助。
第十九条 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导致其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其他生活来源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生活费。
第二十条 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导致其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其他生活来源,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男子入赘孩子一定跟女方姓吗
不一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姓氏权。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因此,入赘的男子与女方所生的孩子是否随女方姓,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