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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价值法计算应有保额时(用生命价值法计算应有保额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作者: 彭健达
  • 发布时间:2024-05-24


1、用生命价值法计算应有保额时

2、用生命价值法计算应有保额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使用生命价值法计算应有保额时,以下是错误的说法:

C. 应有保额应等于被保险人未来收入的总和。

正确的说法是:应有保额应等于被保险人未来收入的现值总和。

生命价值法考虑了生命收入的现值,而不是总和。这是因为未来的收入在当前的价值较低,需要考虑通货膨胀和其他因素。不是所有未来收入都有同等价值,因为它们的时间价值不同。

因此,错误的说法是:应有保额应等于被保险人未来收入的总和。

3、在生命价值法估算保险金额时的步骤包括

在生命价值法估算保险金额的步骤包括:

1. 计算人力资本价值:

此步骤估计个人未来预计收入和福利的现值,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和其他收入来源。

2. 计算非人力资本价值:

此步骤涵盖个人在家务劳动、育儿、志愿者服务和其他非财务贡献的经济价值。

3. 确定依赖系数:

此步骤考虑个人对其他人(例如配偶、子女)的财务依赖程度,并相应地调整保险金额。

4. 考虑生活水平:

保险金额应考虑个人当前和未来预期的生活水平,包括教育、医疗保健、娱乐和其他生活费。

5. 调整风险因素:

根据个人的年龄、健康状况、职业风险和生活方式,保险金额应进行适当调整。

6. 确定保险金额:

将所有这些因素考虑在内后,就可以确定适当的保险金额,以在个人因非正常死亡而失去收入时为受益人提供经济保障。

提示:

生命价值法适合于 income earners(有收入的人)和职业人士。

建议由有资质的保险专家进行估算,以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保险金额应定期审查,以反映不断变化的情况和需求。

4、用生命价值法计算应有保额时错误的是

当使用生命价值法计算应有保额时,以下说法是错误的:

应有保额等于被保险人在失能或死亡时所产生的收入损失。

正确的做法是:

应有保额应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被保险人当前和未来收入、家庭的财务状况、生活方式的费用,以及预期的通货膨胀率。

以下是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收入类型:包括工资、自营收入、股息和租金。

家庭费用:如抵押贷款、汽车费用、子女教育和医疗保健。

生活方式成本:包括旅行、娱乐和个人支出。

通货膨胀率:这将影响未来的财务需求。

通过考虑这些因素,可以更准确地确定应有保额,以确保在发生失能或死亡时,家人的财务状况得到保障。仅仅考虑收入损失会低估真正的保额需求。